分享本页到:
关于终止“妇幼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决定
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妇幼服务能力,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我会于2018年4月设立了“妇幼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该项目的资金已全部实施完毕。现根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与捐赠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妇幼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特此通告。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