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信息公示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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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信息公示

       为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难题,防止患病妇女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财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2011年全国妇联联合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实施“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救助的地域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拨付3亿元,共累计救助3万名贫困患病妇女,救助名单如下:
http://www.cwdf.org.cn/uploadfile/2019/0429/2019042910074796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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