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中国百名优秀母亲”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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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母爱精神,传承爱母美德,推动形成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家庭和谐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国妇联、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将联合开展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中国百名优秀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中国百名优秀母亲”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总结前两届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把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过程,作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作为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切实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效益。
  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沟通评选推荐工作情况,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 人:连巨涛   郭正华 
  联系电话:010-65280053 65103487 65282082
  传    真:010-65280053 65242524
  邮    箱:pxbz@chinamama.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1121室
  邮    编: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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