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0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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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母爱精神,发扬爱母美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国妇联、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单位继2001年评选首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之后,将联合开展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为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下发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请各地妇联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考察,确保活动质量,使本届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联 系 人:连巨涛 郭正华
联系电话:010-65280053 65282082 65103487
传 真:010-65282263 65242524
邮 箱:pxbz@chinamam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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