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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性肌萎缩症(以下简称SMA)是一种罕见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神经肌肉疾病。2018年5月,SMA被纳入国家《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为帮助更多的SMA患者及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提高SMA患者治疗可及性,改善SMA患者的运动功能,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并开展“有爱同行”艾满欣援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药品援助。项目捐赠药品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艾满欣®)由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
一、项目目的:
该项目旨在帮助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SMA患者;
二、项目申请条件:
项目入组患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
1. 基本条件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公民:未成年患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交其出生证明或身份证及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成年患者应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公民;
2) 知晓并同意遵守项目相关规定且自愿按程序申请。
2. 医学条件
1) 符合国家批准的艾满欣®药品治疗适应症;
2) 经项目医生评估,适用或从艾满欣®治疗中获益的患者。
3) 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安全用药指标;
4) 患者在接受艾满欣®药品治疗期间,无不可耐受之不良反应;
注:患者须符合上述所有医学条件。
3. 经济条件
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后续艾满欣®治疗费用的患者,患者(未成年患者为其监护人)需要提供经济评估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基金会成立的项目办公室审核。
三、项目援助方案:
1.低收入患者:
1) 首轮援助
符合申请援助项目条件的低收入患者,在连续自费接受3瓶艾满欣®治疗后,经项目注册医生评估能够继续从艾满欣®治疗中获益,可凭相关自费购药发票以及项目所需申请材料向项目办提交首次援助申请,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最多6瓶艾满欣®的药品援助。
2) 后续援助
完成首轮领药的患者,在连续自费接受3瓶艾满欣®治疗后,经项目注册医生评估能够继续从艾满欣®治疗中获益,可凭相关自费购药发票以及项目所需材料向项目办提交后续援助申请,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患者可再次领取最多6瓶艾满欣®的援助药品。
即: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低收入患者,每自费接受3瓶艾满欣®的治疗,可申请最多6瓶艾满欣®的免费援助,直至经医生评估患者不再从艾满欣治疗中获益或项目终止。
2.病前低保家庭患者
病前低保家庭患者的具体援助模式和援助条件尚在进一步明确中,将于2021年9月30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关注项目公众号公告。
四、项目援助具体细则及材料:
该项目的具体援助细则、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等将于2021年8月23日在微信公众号:有爱同行 艾满欣援助项目公布。
(扫面二维码关注项目公众号)
感谢您对“有爱同行”艾满欣援助项目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项目热线:400-665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