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

China Women's Development Foundation

关于转发2007年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2007-10-30

各项目执行地:

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的财税[2007]140号文件“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已于10月17日正式下发。(文件及明细表附后)

请认真阅读,严格遵照财税[2007]140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免税手续,此文件已刊登在www.mqjkkc.com ,请查看。未收到我们配发的《母亲健康快车专用车证》的项目执行医院,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写清邮寄地址。

《通知》由财政部和国税局统一下发到地方税务机关,因此各地税务局接到《通知》的时间不一,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难免出现时间稍微滞后的情况,请大家谅解。当地税务机关以接到下发的《通知》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请大家尽快将第三季度报表发邮件给我们,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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