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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爱患者援助—赞可达患者援助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帮助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持续获得规范化治疗,减轻肺癌患者治疗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帮助更多的患者改善患者的生存期和生活质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并开展“诺爱患者援助-赞可达慈善援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药品援助。项目援助药品赞可达®(塞瑞替尼)由诺华公司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

二、项目援助药品赞可达®(塞瑞替尼)适应症
       赞可达®(塞瑞替尼)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为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三、项目启动时间
       诺爱患者援助-赞可达慈善援助项目自2019年5月下旬正式启动


四、慈善药店覆盖范围
      北京、合肥、福州、广州、深圳、石家庄、郑州、哈尔滨、武汉、长沙、长春、南京、南昌、大连、沈阳、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太原、西安、上海、成都、天津、乌鲁木齐、杭州、宁波、温州、重庆。

五、援助方案   
(一)首次援助
        低收入患者:
        经项目志愿注册医生评估符合赞可达®(塞瑞替尼)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并已连续自费接受至少5盒赞可达®(规格:150mg/粒,150粒/盒)药物治疗,经评估能从赞可达®的治疗中继续获益,但由于经济原因难以继续承担药品费用的晚期肺癌患者,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赞可达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在指定的慈善药店接受一盒赞可达®(规格:150mg/粒,150粒/盒)药品援助。
      低保患者:
       确诊为晚期肺癌之前就持有由区/县(乡/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低保证明患者(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其病情经项目志愿注册医生评估确认符合赞可达®(塞瑞替尼)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并能从赞可达®的治疗中继续获益。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赞可达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在指定的慈善药店接受一盒赞可达®(规格:150mg/粒,150粒/盒)药品援助。
       建档立卡患者:
确诊为晚期肺癌之前就持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建档立卡的扶贫手册(相关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其病情经项目志愿注册医生评估确认符合赞可达®(塞瑞替尼)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并能从赞可达®的治疗中继续获益。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赞可达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在指定的慈善药店接受一盒赞可达®(规格:150mg/粒,150粒/盒)药品援助。
(二)继续援助
如上三类患者在接受首次援助后如申请继续援助,需以50日为一周期接受项目志愿注册医生的一次医学随访,并将符合医学条件的随访表(患者同时需提供后续申请经济情况声明)提交项目办审核。项目办将按周期通知符合条件的患者至慈善药店领取援助药品。每一周期援助一盒,直至项目志愿注册医生认定患者不能再从赞可达®(塞瑞替尼)治疗中受益为止。

 六、申请条件       
1、医学条件:
医学评估:经项目志愿注册医生评估认定符合赞可达®药品在中国获批适应症的患者。
继续援助的医学评估标准:仅能由本项目志愿注册医生判断填写。一般情况下仅有医学随访表中“赞可达治疗效果”中所有项均为“是”才符合继续援助的医学标准。
2、经济条件:经项目办审核,患者为低保或者低收入患者或者“建档立卡”患者。
3、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患者。
      2)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低收入及病前低保和建档立卡患者。

七、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4000191906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09:00-17:00
电子邮箱:hzyz@cwd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100001-50信箱(只接收邮政特快专递EMS)
邮政编码:100001

 八、其他声明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由妇基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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