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活动说明



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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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是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北京家圆医院共同发起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该基金旨在帮助那些因不孕症而影响到他们正常生活的不孕不育贫困家庭,让他们早日摆脱不孕症的折磨,拥有健康幸福的生活。

二、接受“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男女双方结婚后同居一处并有正常的性生活一年以上,没有采用任何避孕措施的情况下未怀孕者,没有抱养子女,或第一胎子女残疾未再生育的家庭。

2、符合贫困不孕不育家庭条件,即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申请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持有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

3、接受援助家庭应带证件:⑴户口簿⑵身份证⑶结婚证⑷计划生育证(准生证)⑸低保证或证明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援助证明》(此证明可从中国妇女基金会或北京家圆医院网上下载)。外地患者可先将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过来审查合格再通知来京。

三、接受援助程序

1、援助对象须逐项填写《“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援助证明》有关项目后,由当地村、社区和县、乡镇妇联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填写证明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援助对象需携带由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合法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及《“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援助证明》、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到北京家圆医院登记。

3、由援助行动办公室(设在北京家圆医院)负责对援助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和就诊安排。援助对象需填写《援助对象登记表》和签订《接受援助协议书》。

4、符合援助条件家庭将接受援助行动专家组的检查和治疗。

四、停止援助的条件

1、被援助对象怀孕。

2、被援助对象经检查确诊为不可治愈或不具备自然怀孕条件,需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者。

3、被证实被援助对象经济条件不符合援助条件者。

4、被证实甲方所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或伪造者。

5、援助基金使用完毕。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1、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富国街2号 院办收 邮编100035

2、咨询电话:4006108855

3、表格下载:“孕育·家圆援助基金”援助证明

          “北京家圆孕育援助基金”援助对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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