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 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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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妇联原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晴宜;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晓兰;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孟晓驷;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王少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秦国英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甄砚主持。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晓兰同志代表全国妇联党组作了《关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黄晴宜同志由于年龄的原因,不再担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张晓兰同志代表全国妇联党组高度评价黄晴宜同志担任理事长期间为妇基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黄晴宜同志自2008年3月起兼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妇联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惠及妇女群众的公益慈善项目,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以“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为代表的公益项目不断深化发展,“母亲邮包”等新开发项目备受瞩目,多个公益项目获得中华慈善奖,公信力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成为国内有影响、有地位、有特色的国家5A级基金会,有力配合了全国妇联的中心工作,使妇基会成长为全国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平台,为促进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增进妇女群众福祉做出了突出贡献。黄晴宜同志任妇基会理事长近十年不仅为妇基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为妇基会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决定授予黄晴宜同志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称号。
经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孟晓驷同志担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孟晓驷同志历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现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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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增补杨澜、何振红、宋玮、林丹红、周晓光、翟红新、翟美卿等7名同志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会议同意翟惠生、贝晓超、叶志华、康典、敬一丹、廖勋6名理事不再担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并授予上述6名同志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功勋理事称号。
会议审议通过了《六届七次理事会以来的重点工作报告》、《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2016年财务报告及2017年预算报告》。
黄晴宜理事长总结和回顾了在担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期间的主要工作,她说,在妇基会工作的九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的九年,也是我们国家公益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迅速发展的九年。九年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募资额度和效益稳步快速增长,综合的实力和社会的影响力实现了新的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离不开全国妇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离不开各级妇联组织勤奋的付出,也离不开历届妇基会的领导班子打下好的基础,特别是离不开各位理事、各位监事的科学决策、保障监督,也离不开秘书处全体同志的奋力拼搏,对此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黄晴宜同志指出做好妇基会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即要坚持党政所及、妇女所需,牢记妇基会的根本宗旨;要坚持赋权妇女,造福妇女群众,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坚持创新的思维,加强品牌的建设,增强基金会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坚持严格管理,不断地提高公信力,保持基金会旺盛的生命力;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从严要求。 
会上孟晓驷同志总结讲话。她指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是5A级的基金会,成立于1988年,既有辉煌的历史,又有卓越的今天,担任妇基会理事长,是一个高起点上的挑战。这是一份责任,愿意和大家一起努力推进妇女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孟晓驷理事长强调,“春花无数,毕竟何如秋实”,灿烂的春花值得咏叹、值得赞美,但是真正能够结出果实的春花才是最有价值的。在妇女公益慈善事业中追求的正是这样的价值,有幸携手大家投身妇女公益事业,是一个难得的机缘,相信大家都会精业、勤业,守住初衷,了尽绵薄,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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